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6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43号)、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 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
2.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3. 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2022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三、限制条件
1.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2.除转入人数占比超过当年招生学生数30%以上的专业外,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1.公布实施方案
2025年5月16日,在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2.接受申请
接受转出申请: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必备证明材料至2024级辅导员(博文楼北1102)。
接受转入申请:2025年5月20日17:30前,已获准转出的学生提交原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学院(博文楼北1104王老师处)。
3.资格审查及拟转名单公布
申请转出资格审查:2025年5月20日,经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后,通知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
申请转入资格审查:2025年5月23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于202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审查通过学生名单。
4.转入考核及名单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202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学院组织符合转入条件学生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5年6月6日前报教务处。
五、其它事项
1.转专业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与此不相吻合的均属转专业。
3.对于学生的学籍管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都有严格的要求和相应的管理规定,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因此,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学院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6.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7.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
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