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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1-16 阅读量:0

  为进一步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帮助广大学生提高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根据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就课堂管理和宿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纪律规定内容 

  (一)课堂纪律规定: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进入教室,应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或奇装异服进入教室,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 

  3.课堂上,学生要靠前排就坐,将前排座位坐满。 

  4.上课期间,学生严禁使用手机,手机统一放入班级手机袋(值班干部除外)。 

  5.学生应尊师重教,勤于思考,勤做笔记,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得在课堂上睡觉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进出课堂 

  6.严禁代人上课或请人代课。 

  7.周日至周四晚自习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等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 

  8.讲诚信,不作弊、不代考,严守考试纪律。 

  9.当其他学生活动、校外培训、社会实践与正常课程教学相冲突时,以正常教学为主。 

  10.值班干部按时查课,填写《班级日志》(要求每节课清点本班到课人数,对于请假、迟到或早退、旷课情况如实登记,且必须任课老师签字确认),每周在班级QQ群公示。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各寝室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寝室内无杂物、无异味、地面干净、门窗洁净,个人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2.严禁在宿舍饲养宠物。 

  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电源、烧水做饭,做到人走落锁断电。 

  4.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或出现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纪律的现象。 

  5.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不得留宿异性、不得无故夜不归寝。 

  6.寝室为公共区域,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注意文明礼让,切勿因个人私事,打扰他人休息。主动关心爱护室友,室友必须配合寝室长开展实施各项工作。 

  7.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严禁赌博。 

  8. 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9.每晚22:302300为集中查寝时间,晚上2300前必须回宿舍,按时就寝。班委干部负责轮流查寝,如实登记《旅游学院晚就寝签名登记表》,查寝签名须按床位号进行固定登记,不得代签。如学生遇特殊情况需晚归寝的,向寝室长报备,归寝后,由寝室长到查寝班委处登记。查寝班委当晚将查寝表拍照公示在班级QQ群,每周一各班心理委员将《旅游学院晚就寝签名登记表》交至辅导员处审核签字。 

  10.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归寝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违纪处理办法 

  1.学院每周将检查结果通过学院网站予以通报,对违规的集体和个人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2.对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3次记旷课一学时。 

  3.一学期内,未经请假旷课者累计达到5学时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告知家长;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和擅自离校者严格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做如下处理: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达到2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3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达到4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到50学时的,给予开出学籍处分;一学期内擅自离校外出不足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达到3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6天的,给予记过处分;达到10天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到15天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学生未将手机入袋并使用,按如下规定处理:发现违规者批评教育累计达到5次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学生党员和干部违规加倍处罚。 

  5.请人代课或代人上课,违规者按课时以旷课处理。 

  6.校内考试违纪按照学校有关办法严肃处理;国考违纪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施行。 

                    旅游学院     

                                         2017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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