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
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旅游学院本科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 阅读量:0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7113日文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旅游学院根据该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转入与转出条件。 

   1.1学生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允许申请转专业: 

  1)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2)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期间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第一学期结束后,文化课程总平均成绩属于本专业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 

  1.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2)生源属于定向、委托或联合培养者;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2、允许转专业学生数量 

  学校规定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旅游学院依据上述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各专业学生转专业数量规定如下: 

  2017级旅游管理专业大类:允许转出人数为10人、允许转入20. 

  2016旅游管理:允许转出5人,允许转入5人。    

  2016级酒店管理:允许转出4人,允许转入4人。  

  2016级会展经济与管理:允许转出人数:3人,允许转入数3人。 

  3、转专业办理程序 

  1)转入学生于201814日以前递交申请至学院教务办(文综楼北1104),于201815日上午9点在文综楼北1108参加面试,考核内容为英语口语及管理沟通。 

  2)转出学生于201814日以前递交申请至学院教务办(文综楼北1104),201815日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院务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学生统一在201815日下午2点领取申请表格。 

           旅游学院                              

  20171216                           

footer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402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旅游学院

中南林旅院学生党支部